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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文凤跟星爷,为啥会因七千万三次对簿公堂呢(周星驰于文凤官司)

这是因为他们两个人在分手之后,因为经济上的事情发生了很大的争吵和矛盾,所以影响了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并且也使得两个人对簿公堂。 分手因爱生恨,于文凤担任星爷及其公司的投资顾问,每年需要支付一笔不小的顾问费,并且两人口头上有个协议,星爷将所有投资除税后利润的10%给于文凤,她帮助周星驰公司上市,赚的利润足足有20亿元。可是分手后,她应得工资以及利润算起来有八千万,周星驰却只肯给她一千万,付出青春真心与才华的她,焉能不恨 是因为这些钱只是当时谈恋爱时候的一句情话没有任何的依据,双方对于支付与不支付的情况只能打官司。 因为他们两个人相恋了13年,所以对彼此的执念都非常深,我认为这也是非常悲哀的,所以我们在以后的生活里,不可以留有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