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生活服务> 驾考> 正文

学校把档案弄丢了谁的责任(学校弄丢学生档案要承担责任呢)

  • 逝水流岚逝水流岚
  • 驾考
  • 2023-06-13 23:50:01
  • -

学校把档案弄丢了犯法吗

如果学生的档案被学校弄丢,一方面,学生可督促学校认真寻找档案,另一方面,学生可以向档案管理部门举报,由档案管理部门对学校弄丢档案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学生向法院起诉,只能以学校侵犯其档案所有权为由起诉。但档案的财产价值很难确定,法院也不一定会受理。《档案法实施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拒绝交档案机构、档案工作人员归档的;(二)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的;(三)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扩大或者缩小档案接收范围的;(四)不按照国家规定开放档案的;(五)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六)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拒绝交档案机构、档案工作人员归档的;

(二)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扩大或者缩小档案接收范围的;

(四)不按照国家规定开放档案的;

(五)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

(六)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img]

教育局把我档案弄丢了谁负责

如果不能查明你的档案是由谁丢失的,可以起诉要求教育局和学校为你补办档案,并赔偿由此而给你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第五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第六条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学校把学生档案弄丢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如果学生的档案被学校弄丢,一方面,学生可督促学校认真寻找档案,另一方面,学生可以向档案管理部门举报,由档案管理部门对学校弄丢档案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学生向法院起诉,只能以学校侵犯其档案所有权为由起诉。但档案的财产价值很难确定,法院也不一定会受理。

解决办法:

1、到毕业母校要求提供传递档案的凭证,一般有存根的。如没有应该由学校负责帮助你补齐所有材料。

2、如学校档案部门不提供传递存根,也不愿帮助你补齐,建议投诉-—学校信访办——没有结果——省市教委信访办——国家教委信访办。

3、每次联系都应该记录过程和时间等信息,以便以后反映情况,在投诉之前应该与学校档案部门讲明,实在没有办法才出此下策。相信一般老师都会通情达理帮你解决问题的。

4、拿着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中兴、高校就业指导中心、人事局请求检索,排除因为工作失误你档案与其他同学档案搞错了,被错误地传递到以上部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二)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三)涂改、伪造档案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的;

(五)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的;

(六)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的;

(七)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

(八)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团档案被学校弄丢是谁的责任

团员证、团档案同时遗失的,须持原毕业中学团委出具的证明才可。所以应到原先就读的学校补办团员证和团员材料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第三十七条团员遗失团员证,应及时报告团的组织,在确认无法找回时,由团的基层委员会办理补发手续,并在新证备注栏内加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