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京平,男,1966年1月出生,祖籍湖南,出生于北京,因为儿时的“英雄情结”,在警界,周京平是很多人知晓的“神奇干探”,他有勇有谋,敢作敢当。不论是担任社区的片儿警,还是管刑侦、治安等多方面工作的领导,周京平都很“闪亮”,总是以立功受奖来“犒赏”自己。
周京平,男,汉族,1966年1月生,湖南衡阳人,中央党校经济学管理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重庆市涪陵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区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区委政法委委员。
1983.09—1985.07 北京市人民警察学校学习
1985.07—1985.10 北京市人民警察学校学生科教师
1985.10—1987.10 北京市公安局政治部干部处干部(其间:1987.09—1990.07北京大学教育分院新闻专业大专在职学习)
1987.10—1989.11 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区分局展览路派出所民警
1989.11—1991.01 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区分局展览路派出所副所长
1991.01—1995.11 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区分局展览路派出所副所长(正科级)(其间:1992.09—1994.12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大学在职学习)
1995.11—1997.04 公安部经济保卫局反假币假票工作指导处主任科员
1997.04—1998.04 公安部经济保卫局金融系统保卫工作指导处副处长
1998.04—1998.09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反假币假票工作指导处副处长
1998.09—2001.04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公司犯罪侦查处副处长
2001.04—2005.12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公司犯罪侦查处处长
2005.12—2009.09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办公室主任
2009.09—2010.09 重庆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挂职)
2010.09—2011.07 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2011.07—2011.02 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局长(副厅局级)、党委书记,区委政法委委员
2012.02— 重庆市涪陵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区委政法委委员,2012.03区政府党组成员
周京平同志分工:
分管公安、国安、司法、综合执法、信访、政府维稳工作;协助分管金融工作。
[img]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大兴胡同,隶属于北京市公安局管辖。主要负辖区内民事、刑事案件的处理和治安事件的处置,另外还负责管理辖区内常住人口和外来人口及出入境管理等有关事宜。
谢世龙
东城区委常委、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局长、党委书记
滕健
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政委
杨 轶
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副局长
王乐军
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副局长
田 壮
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副局长
程勇
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副局长
张钢
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副局长
艾长庚
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副局长
牛国泉
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副局长
单志强
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副局长
史书林
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副政委
朱怀志
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副局长
贾非
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副政委
张国立
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副局长
潘绪宏
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副局长
方伟
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政治处主任
黄雁育
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纪委书记
马振川,中共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武警北京市总队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
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宣武分局副分局长,北京市密云县公安局局长,北京市公安局五处处长,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分局长、党委书记,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书记、局长、武警北京市总队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2004年4月任现职。
法律主观 :
县公安局、公安分局政委,一般属于正科级干部,市局政委一般属于副处级干部。
公安局政委是政工干部,行政级别和局长一样,不过主要负责政治思想工作,是公安局的二把手,因为公安机关实行的是行政首长负责制,局长是公安局的行政首长和法人代表。不同级别的公安局其政委的级别肯定也不同、县级或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局的局长和政委一般是正科或副处级干部;地市一级的公安局的局长和政委一般是正处或副厅级;省一级的的局长和政委一般是正厅或副部级。目前大多的地市一级和省市一级的公安机关已经把政委的称呼该为常务副局长和常务副厅长了。
法律客观 :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履行警务指挥职责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官职务序列。
公安机关领导成员和内设综合管理机构警官职务由高至低为: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公安机关内设执法勤务机构警官职务由高至低为:总队长、副总队长、支队长、副支队长、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副中队长。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派出机构、内设执法勤务机构和不设区的市、县、自治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置主管政治工作的政治委员、教导员、指导员等警官职务。
公安厅、直辖市公安局不设政委职务,只设政治部主任,副厅级。
政委只在县级或有的地级市公安局设立。
本文由作者笔名:傻笑,那段情 于 2023-08-09 23:14:01发表在本站,原创文章,禁止转载,文章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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