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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神似刘德华冒充代言牟取暴利,最后怎么样(刘德华模仿艺人张德华)

还能怎么样?这是要客观看待,模仿或者商家打擦边球那是没问题的,但如果真的是在“冒充”刘德华的话,刘德华不追究也就算了,如果追究的话,那么冒充者和商家、甚至是播放广告的电视台都会受到牵连,其他罪不说,侵犯肖像权是肯定的。

但是明星身价高,一些商户想要有明星代言又不想肥水流往外人田,那该怎么办呢?所谓无商不奸,说的就是那些想要挣钱,又不舍得投资的商户,胆子大的敢盗用明星肖像权,去做虚假的广告,刘德华就是其中一个受害者!

其实商家找“李鬼”代替李逵这种事情很正常啊,像早些年的赵本山、范冰冰等人,在全国各地都有很多长得像,模仿的像的人,在一些娱乐节目中也经常能看到这类人。甚至还有些节目就是以模仿出名,这在中国的台湾,中国大陆等电视台的综艺节目上也很常见,甚至是在体育的比赛、国外的脱口秀节目中也经常出现一些模仿的环节,而且这些不是明星却长着一双酷似明星的脸,自己因此而出名,这不是很正常么?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就拿长得酷似陈冠希的那位,因为长得实在是太像了, 私下里有很多人都误认为他是陈冠希的亲戚,因此也带给他一些困扰,他处的几个女朋友最终都以分手告吹,原因就是因为他长得像陈冠希。还有长得像罗志祥的那位,虽然比罗志祥黑了一些,但他还被很多路人强拉着合影等等。还有那位长得像马云的小孩子,他因为长相酷似马云,也获得很多关注,他还因此赚了很多的钱。

其实这种事情很正常,长相都是爹妈给的,既然能与明星酷似,借着明星的名气把自己炒作成IP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能够把自己蹭热,只要不违法不违规,也不是不可以。但涉及到刘德华这起事件就不一样了, 这家公司可是直接使用刘德华的肖像和名字来宣传自己的品牌,这可是没有得到刘德华工作室许可的,那这就是涉及到违法的问题,人家肯定是要起诉这家公司的。

而这种还只是直接使用刘德华的肖像和签名,有一些过分的直接找酷似的人来代言,虽然他不是刘德华,但因为长相酷似,也会让人联想起刘德华,这势必会增加产品的知名度和曝光度。而很多人争议的点是,这种行为到底为不违法。就拿贺刚来说,他就长得酷似刘德华,因为这个长相,他也因此赚了很多钱,甚至有人称其为小刘德华。


但要说到他代言品牌,我觉得与刘德华的关系不大,只要在广告上没有注明刘德华字样和滥用他的签名,只要使用他自己的签名和自己的形象照,虽然会让人联想起刘德华,但这绝对不算是侵权行为。所以,哪怕他因为一起两起代言事件被牵连,但也还是有市场的,依然会有其他的品牌商请他。

01

要说基因真的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

他们不可复制,却又可以在长相上面可以重复。

在娱乐圈中,明星撞脸的也有不少。

比如神似杨幂的替身。

马云和“小马云”的撞脸。

这些和知名人士撞脸的,都会多多少少有知名度。

他们也可以在其中接到一些好的资源,也算是一种宣传。

但是有一个和刘德华相似度98%的撞脸人士,派头比本尊还大,还私接广告险些害了本尊。

02

要说起刘德华,可是一个时代的传奇。

他在早先的电影圈中就十分活跃。

无论是那个时代他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定位。

他演员歌手双向发展,都取得了不错的成就。

也一心关注慈善,在2016年的时候还连任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副理事长。

刘德华吸引粉丝能力是很强的。

因为众多人喜欢他,所以模仿他的人也多了起来。

早先就有靠模仿他说话,手势,气质而火的。

虽说长相并不是很像,但是一举一动间不看脸真以为是刘德华在。

还有著名的杜奕衡,杜奕衡被称为“小刘德华”。

他和刘德华十分相似,甚至连刘德华的前女友都很喜欢他。

成名之后他更是成为了刘德华的专用替身。

教海哗,这也是个平凡人出身,也是靠着神似刘德华而发家进入演艺圈。

吴可,他也是靠模仿刘德华才进入娱乐圈,甚至还参演过《无间道》,也是刘德华替身之一。

模仿刘德华确实可以谋取暴利。

只需要一点点的相似就可以勾起人们心中的情怀从而引发兴趣。

这种捞金方式实际上也是享受了他人的努力成果。

然而这些都不是过分的,有一个模仿者,仗着脸相似居然还私自接了广告。

这个模仿者也经常出席一些小商演捞金。

然而这些哪里有广告代言来得快,于是他便接下了一档饮水机的广告。

饮水机广告方自然也知道刘德华的噱头比较响,他们也打着小算盘,想着这个人和刘德华相似度这么高,简直可以以假乱真,于是在请他拍代言的同时,还是打上了刘德华的名字。

用一笔小费用就可以请到“刘德华”代言,对于这个饮水机公司来说简直求之不得。

这件事情在媒体不是很流通的年代是一件小事,可能很多人这辈子都发现不了。

饮水机商也确实因为刘德华的粉丝狠赚了一笔。

然而,代言也就算了,这家饮水机质量并不是很好,很多人用后发现这个问题开始投诉。

饮水机官方哪里不闻不问,便想着告到刘德华哪里。

刘德华这才发现自己“被”代言了饮水机。

这严重损害了刘德华的肖像权和姓名权。

本是因神似刘德华的相貌因为一时的贪婪成了将自己送向法律的枷锁。

两项权益被侵害,直接赔偿200万。

因一时小利就想钻法律漏洞,落到这种地步罪有应得罢了。

03

模仿别人长相实际上就是在变相享受别人的劳动成果。

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父母赐予的容貌更是这世间无法复制的礼物。

容貌可能会被复制,基因可能会被重叠,但是灵魂和思想才是人的关键。

希望大家都能成为独特有趣的人。

教海哗,就因为与一代天王刘德华长相过于神似而逐渐走向人生巅峰,在热度最高时甚至还与央视签约,出场费用也堪比一线明星。那么,这位“山寨刘德华”是如何一举成名,后来又是如何发展的呢?

教海哗从小才艺突出,尤擅唱歌,十五岁就参加了全国青年歌唱大赛和省级形象艺术奖,初现锋芒。不过他成绩不佳,高中没读便早早辍学,白天做出租车司机,晚上便在酒吧驻唱兼任酿酒师。

未曾想到一次偶然的街头采访改变了他的命运,在记者再三央求下教海哗献唱了几句歌,神态之间与刘德华颇为相似,通过电视媒体的传播,教海哗这幅与刘德华极为相似的面孔一时间引发热议围观。之后教海哗在黑龙江某单位举办的全国青年歌手比赛上模仿刘德华唱歌时惊艳四座,无论是声线、眼神、动作还是和台下观众的互动模式,简直是“本尊附体”。

教海哗无形中赢得了一波路人缘,获得了最佳形象大奖、最佳演绎奖。这两个大奖让教海哗开始重视起自己的“天赐”容颜: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祖师爷赏饭吃,想不火都难。

2002年,17岁的教海哗趁热打铁,受邀参加绥江某栏目的坐客,在此期间结识了杨臣刚、齐秦、潘长江等大咖。

从2003年~2008年,教海哗先后接到了湖南卫视、四川电视台、大连、辽宁等平台的邀请,不仅成为了艺人,也成为了广告代言人。

2008年8月,教海哗被央视签约,他在央视连续了上了两大节目,人气热度高居不下,光是商业演出就高达千场。

教海哗自此便开始了事业上升期,结识了各大演员、导演,从2008年~2011年,教海哗从模仿者歌手身份转换为演员、歌手、慈善家。每次演出结束后,他不卑不亢,将所得收入部分捐给了慈善机构。

2009年5月,24岁的教海哗和48岁的刘德华在浙江横店影视城相见相识,刘德华对这个酷似自己的青年小伙印象极好,二人随后合作拍摄了古装电影。

随着教海哗事业有成、功成名就,但是他的一些行为无意间却也引发了舆论争论,教海哗有次下机后,场面一度轰动。清一色保镖护行、工作人员开道,完全一副“皇帝驾到”的排场,以至于一些德华真爱粉忍不住吐槽:打着刘德华的幌子赚得盆满钵满后,排面也比刘德华大的多,这怕不是膨胀了。此事传到网络后,网友争执声此起彼伏,有人说他是为了营销、为了工作,毕竟在流量当道的时代,稍不存在就会“过气”。


最后刘德华因为教海哗侵犯了他的肖像权以及姓名权,将他告上了法庭,最后这个人赔偿了200多万,最后名声一落千丈。

他最后没有消息了,因为他现在比较低调了,很少出现在聚光灯下,也没有社会媒体发出消息,而且周边消息报道也没有,所以没什么消息,祝他幸福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