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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欠债子女有义务偿还吗(父债女还2韩剧)

  • 宗辉律师宗辉律师
  • 影视
  • 2023-01-08 12: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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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欠债子女是否有义务偿还,需要具体分析:
1、一般情况下,父亲欠的债,子女一般没有有偿还义务;
2、如果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则应当在继承的范围内,偿还父亲所欠的债务。
欠钱的人不还钱怎么办
欠钱的人不还钱的处理方式如下:
1、和债务人协商,协商和解的方式是解决问题最简单最便捷的方式,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通过协商得出解决债务问题的方式,最好可以签订还款协议等协议书,根据双方约定的方式来履行债务;
2、诉讼,当事人双方通过诉讼的程序来解决纠纷。交由法官来判决和裁量,采纳法院作出的判决书中指定的处理方式来进行债务的处理;
3、强制执行,在法院作出判决以后,债务人拒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根据判决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支付令或者是强制扣押和划拨被执行人的财产;
4、诉前保全或者是诉讼保全,为了防止债务人变卖财产来逃脱债务,债权人在诉讼之前可以进行诉前财产保全,把债务人的财产先行冻结,以确保有足够的财产用来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法律分析:没有义务偿还。对于父亲的债务,儿子是没有义务承担的。如果父亲过世后,儿子继承了父亲遗产的,也只需要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儿子没有义务替父亲还钱,也就是说法律上不存在父债子还。

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这时候就有义务返还了。

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扩展资料

案例:“父债子偿” 儿子拖18年仍要还清

1996年4月10日,林某向王某借了3万元资金,并答应支付相应利息,借款后一年多,林某死亡。王某于1999年5月向常熟法院起诉,要求林某的妻子及已经成年的儿子小林归还借款3万元。小林向法院表示,他不会继承父亲林某的遗产,也不愿意承担债务。法院审理后认为,该笔借款有协议为证,事实清楚,予以认定。由于林某死亡后遗产未处理,被告虽表示不继承遗产,但该遗产实际由被告占有使用,因此判决小林应清偿父亲欠下的债务。

1999年9月,法院判决小林应对王某的3万元债权在林某遗产范围内进行清偿。由于小林始终未履行判决,2000年7月,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经法院查询,被执行人小林无固定工作,且家庭经济困难,无力履行判决。面对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执行一度陷入僵局,2000年12月,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14年中,常熟法院没有放弃执行的希望,多次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统查,并和被执行人进行了谈话。2014年5月8,根据王某提供线索和申请,法院恢复执行。法官展开调查后,确认小林已在工厂上班,有固定收入的事实后加快了执行进程。经法院多次对当事人说服劝说,并组织双方协商,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2014年5月27日,被执行人小林如约履行协议。

权利和义务是并存的,本案中儿子一旦继承了父亲遗产,那也意味着必须以遗产为限承担债务的清偿责任。

参考资料:中国法院网-《继承法》

参考资料:中国新闻网-父债子偿 儿子拖18年仍要还清

  父亲欠债,儿子是否需要偿还,这需要区分两种情况。
  (1)如果父亲还健在,儿子不需要偿还,也没有义务偿还。父债子还,那是封建社会的做法。在当今的法治社会中,每个人都要对自己行为负责是一个法治原则。
  (2)如果父亲已经去世,根据我国继承法限定继承的原则。儿子只需要用其从父亲那里所继承来的遗产来偿还父亲的债务,以继承而来的遗产为限。超过遗产的份额的债务,儿子同样没有偿还债务的义务。 从法律角度讲,子没有代替父偿还债务的法律义务;
但在以下情况,子应当代替父亲偿还债务:
1、接受了父亲的赠与,造成父亲的债务不能偿还,不论这种赠于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
2、从父亲那里继承了遗产,在接受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
3、父亲借的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特别是用于子的生活,而子又是与父亲一起生活。 在继承范围内,承担还债的义务。父亲未死亡的,没有偿还的法律义务。现代法律讲究的是人格独立,责任自负。 这个倒没有。但自古至今一直有父债子还的说法。这个要看具体情况了,父亲欠的钱,儿子也用了,可能就要还了。不然被人追着要债,也很烦心的。